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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困惑:净水行业40%不合格调查和解读乱象,究竟相信谁?

发布日期:2014-12-25 10:09:18阅读次数:字号:

一、权威媒体,数字在打架

2014年12月12日,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专电,刊登了记者王清颖、徐庆松的文章:《净水器行业调查:40%不合格》;

第二天,12月13日中午,中央电视台13频道“每周质量报告”中,却播报了“近三成净水器不合格”,“不合格比例高达近30%”;

又过了几天,12月17日,“北京日报”刊文,指出“北京市卫计委2014年共检查了各类涉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650家,合格624家,总体合格率为96%”。

就这样,短短五天内,净水器的合格率从60%(40%不合格)跃升到70%以上(不合格近30%),再跃升到96%,数据如此飞速变化(其中前二项还是指的同一件调查),我们消费者究竟相信谁?

二、承诺,喜剧还是闹剧?

2014年12月12日,新华社记者王清颖、徐庆松的文章《净水器行业调查:40%不合格》中透露,“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将对净水器进行行业自律承诺,目前制定了四条承诺,核心内容有二条,一是制定了一个高水平的企业标准,……”

同日 ,“中国质量报”记者何可报道:“首批浙江XX等18家企业已参与质检总局质量承诺中来”。

正当我们消费者为这些企业的承诺叫好并沉浸在今后能买到优质净水器时,有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所谓“企业承诺”不过是有人起草后把几个企业负责人电召来签字画押而已。由于起草人是门外汉,不懂知识瞎指挥,居然认为超滤能去除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硬要企业承诺并明示超滤净水器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的净化效率,给业内人士留下了天大的笑柄。还有,消费者也不知对净水器的产品质量,究竟是企业在承诺?还是质检总局在承诺?还是二者都在承诺?

更为令人惊叹的是,就在“承诺”的第二天,12月13日,广东省卫计委通告,这份“承诺”的领军企业和另一家参与企业的净水器产品经查不合格,“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达数倍乃至90倍之多。在全部不合格净水器产品中,“承诺”企业的产品占比高达67%。

如此“承诺”,喜剧耶?闹剧耶?

三、记者,意见相左,究竟相信谁?

新华社记者文章发表后,又有记者刊文《解读净水器调查40%不合格缘由》。可气又可怜的是这记者根本不懂净水器,却硬要来凑热闹,自告奋勇地“解读”什么“净水器调查40%不合格缘由”,继续鼓吹“净水器无国家标准”、“无标准之殇”,“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微生物属于不得检出物”,“对于净水器产品目前没有一套严格的出厂检验标准是最大问题,卫生部对这些生产方执行的是GB574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简单地说就是与自来水标准相似”,“对于发放产品出品牌照也显得过于简单”……。

但过了没几天,12月19日,“人民网”刊文《专家解读当前对净水器检测的五大误区》,对前一个“解读”中的上述内容进行了完全相反的“解读”,指出了其“误区”。如指出,净水器有三项国家标准,其中还有二项是通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并没有“微生物属于不得检出物”;卫生部对净水器产品有一整套严格的检验标准,而且并非GB574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指出对产品的检测应遵循“双盲原则”和“可复制原则”。给了《解读净水器调查40%不合格缘由》一记响亮的耳光!

作为消费者,我们十分困惑,净水行业调查乱象,媒体报导和“解读”乱象,究竟相信谁?

出自净水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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